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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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1: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1)公司A股股票(60061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公告关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