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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定向回购部分国家股"方案致债权人的第三次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1: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05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实施“定向回购部分国家股”方案致债权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关于定向回购部分国家股的第三次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拟实施“定向回购”方案,以本公司对轻工控股及其关联方的部分债权及资金占用费向轻工控股回购其持有的25000万股的本公司股份,并将该等股份予以注销。解决控股股东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前期因承债式资产剥离重组本公司,形成关联企业占用本公司资金的问题。

  该方案已获2005年11月1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03,619,662元减少为353,619,662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向本公司截止2005年11月1日的债权人发出公告。

  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控江路1690号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02178765020908-4002

  传真:021-65021615

  联系人:李玉龙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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