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根:取之社会用之社会 财富何必都传给子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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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陈雪根/文 中国的民营企业经过一二十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相当的财富,也已经走到改朝换代的节骨眼上,如何把这一代人创造的财富顺利地传下去,已摆在众多民营企业家面前,从目前来看,民营企业家们都选择将财富传给自己的子孙。这是最好的办法吗?这是最保险的办法吗?
其实,这既不是最好的、也不是最保险的办法,最好最保险的办法是不传给自己的子孙!传给社会! 相信,100%的民营企业家还没有这样的觉悟,除非他没有什么后人可传。 我国的民营企业,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并未建立起有效的继承制度,而且即使有,也基本上是照着封建王朝的路子做去,无外乎兄终弟及、君主立宪、垂帘听政、分封、或者任命顾命大臣那么几招,能否成功,很难说! 民营企业家要把财富传给子孙,无非是想让后人不要那么辛苦就拥有一份基业,或者把企业永远掌握在自己家族的手里。其实,要实现这两个目的,并不一定要把企业传给子孙,完全可以采取另一种方式,那就是将自己的企业社会化,让自己的子孙在这个社会化的企业中,保留一部分股份,或者保留对企业的控股权,而把企业的管理权委托给职业化的专业管理者。这样一来,既可保子孙衣食无忧,又可使家族企业得以延续,可谓两全其美。 这样的企业,由于处在社会的监督之下,就可以避免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由于交给专业人员管理,也就避免了后人不成器带来的风险,很可能比直接传给家族后人更保险;由于有制度化的人事更迭机制,血腥的家产争夺战得以避免。在西方,其实很多家族企业经过数代传承,因为种种原因,已经没有家族人员在这个企业,但企业依然以家族的名义在社会上继续存在,因此民营企业传给社会,实际等于上了双保险,既保家族后人享有必要的权益,又保企业能够“传之万代”。 民营企业家的财富既是他个人的,其实也是社会的,财富超过一定的规模,实际已跟个人没有太大的关系,中国人一直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财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取之于社会,还需用之于社会,但道理归道理,真正这么做的还是没有,在这方面,我们的民营企业家还得向比尔·盖茨学习。 马克思曾经为我们描绘过私人资本主义初期的血腥场面,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之所以没有消亡,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资本的社会化,归功于像比尔·盖茨这样的明白人。我国的民营企业,目前已经跨越了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如果能在世代交接中顺利实现资本的社会化,这不仅是民营企业之福,当然也是中国经济社会之福。我们这样说不是要借助资本社会化剥夺民营企业家的财富,而是要为民营企业长治久安献计献策,是否可行,还得寄希望于民营企业家!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