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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身令”明年10月执行,果冻提前“增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 01:52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李德庆)为避免因果冻尺寸不适当对儿童造成伤害,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日前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对杯子大小都有了严格的要求。昨天受访的果冻厂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即将实施的国家标准虽然给予小杯果冻近一年的产销过渡期,不过目前的果冻产品早已向大规格大尺寸转型升级。形势:小果冻已逐步退出市场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长春市的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各超市出售的果冻大多是120克以上的大杯形装,小果冻正在逐渐退出市场。重庆路某超市的一位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估计市面上平均还有10%的果冻属于小杯果冻。可能对少数厂家来说,小杯果冻的生产比例比较大,而大品牌厂家的生产比例较小。”规定:小果冻只能卖到明年9月30日

  记者昨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新标准中看到,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大于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0厘米,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等于30克。众所周知,这是针对因果冻尺寸不适当并因此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而新增的条款。按要求,果冻生产企业应自2006年5月1日起按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组织生产,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可以销售到2006年9月30日。价格:增加成本不会摊在产品上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标准出台,一些小企业肯定要被淘汰,毕竟生产果冻的市场门槛提高了。而且新标准要求果冻必须“长个”,势必更换新的模具和设备,但厂家谁也不会提高产品价格,只有自己消化增加的成本,这样才能维持市场。《遏止“杀人果冻”要出新规》续(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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