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督查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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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 08:51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记者将随行赴辽宁、湖南采访 本报讯 记者17日从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获悉,国务院将于本月中旬至12月中旬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进行督查。该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次督查非常重视,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这次督查主要是查找问题,督办案件,抓一批正面和反面的典型,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果,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 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从2004年8月开始,主要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确定了15个重点地区,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05年底。 督查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公安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分7个小组赴北京、上海、天津等15个重点地区展开督查。 届时,将有9家新闻单位的记者随7个督查小组进行采访。其中,本报记者将随行赴辽宁、湖南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