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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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 01: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1月18日9:00,在中国辽宁省大连市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2人,所持股份数17500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64%,其中非流通股股东1人,所持股份17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64%,B股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200股,占股份公司总数的0.0000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平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建设60万吨/年联碱项目的议案。 同意175000200股,其中非流通股175000000股,B股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于振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集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