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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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 01: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近日公司接到德隆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德隆债委会”)《关于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会目前通知德隆债委会,国务院已批复同意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委提出的本公司债务重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德隆债委会相关债权人对本公司贷款余额按40%的比例减债,即消减本公司银行贷款9.2亿元。 二、德隆债委会相关债权人免除本公司截至2005年5月31日银行贷款逾期罚息2646万元和自2005年6月1日至剩余贷款还完期间的银行贷款利息8767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