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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 01: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

  2、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2005年12月12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出席和表决,委托人员填写委托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关于在中石化系统内部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05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5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法人股东持凭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79960800393-4893830

  联系传真:0371-679960810393-4893831

  

邮政编码:450001

  联系人:李庆明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委托日期:2005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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