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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承诺恐成“空头”?深交所给出“定心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20:4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八日电 (记者贾靖峰)上市公司股改方案颁行正热热闹闹,股民内心却连敲小鼓,对价安排的送股、转增、缩股、派息等承诺事项大多远期才能见收,到时是否会成“空头支票”?深交所今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管理指引》给出明确信息:承诺不兑现者将受重罚。

  对于承诺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承诺、违反指引相关规定的行为,指引称将按四
种情况分类处理。将承诺人不守信、不履行承诺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予以公开,并给予违规者重罚。

  对存在履约风险的承诺事项,指引规定承诺人应当提供可靠的履约担保。承诺人自身无法提供履约担保的,应提供经深交所认可的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的履约担保。指引强化了承诺人的法律责任,规定其不能以“承诺只是自己单方面的行为”为由回避义务。

  对重组式股改的情形,指引要求承诺人对上市公司重组后未达到预期经营目标时,应作出安排给予流通股股东相应的补偿,如追送现金或股份。

  深交所表示,股改承诺是否履行将极大影响股改进程和成效,市场急切需要建立一种“股改承诺保障机制”。该指引的发布是建立“股改承诺保障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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