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税务总局否认个税65%来自低收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09:08 金羊网-新快报

  称工薪缴税50%

  新快报讯一直以来,关于“个人所得税来自于工薪所得的比例为65%,工薪收入阶层成为了纳税主体”的说法流传甚广。

  针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11月16日在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所谓65%的比例
是不准确的,那些认为“工薪阶层都是低收入者,对工薪征税就是不对高收入者征税的说法”也是不准确的,不符合实际。

  根据国税总局统计,2002年至2004年,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三年平均为50.93%。

  这位负责人认为,所谓工薪阶层,就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人群。个人工资收入有高有低,工薪阶层并非都是中低收入者,目前年工资收入以几十万甚至百万元计的已不鲜见,加上工资收入越高,税率就越高,相应纳税就越多。例如:2004年,全国年工资收入2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项目纳税人的0.37%,缴纳的税款占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的10.84%,占

个人所得税全部收入的5.87%。

  (栩/编制)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