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多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佳集团)持有本公司52,000,000股法人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14.76%,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公司近日接到其通知,2005年11月16日,多佳集团已与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现将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多佳集团将其所持有52,000,000股多佳股份法人股,以每股0.75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兴龙实业,转让价格3900万元。
二、兴龙实业受让多佳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0.49%股权事宜,已经于2005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转让完成后,兴龙实业将持有本公司25.25%的股权,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多佳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西安开元科教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2%股权,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兴龙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该收购行为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特此公告。
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