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回购大幕拉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12:05 京华时报 | |||||||||
作者: 史宝华来源: 本报讯(记者史宝华)11月14日和15日,中石油相继发布公告,宣布对旗下三家上市公司———锦州石化、辽河油田和吉林化工进行要约收购,涉及资金61.5亿元。这标志着中石油正式拉开了回购大幕。
中石油的收购以终止三家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按照中石油公告的要约收购方案,实施要约收购价格为:吉林化工H股2.8港元,A股5.25元,锦州石化A股4.25元,辽河油田A股8.8元。收购价格相比公告前6个月算术平均价溢价41%左右,高于法定的要约收购下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要约收购的价格一般为在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内,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90%。此次回购的截止期限为12月14日。 此次收购是中石油履行上市初整合旗下上市公司承诺的开始。2000年4月,中石油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时,曾经承诺将简化公司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