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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受到三重保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10:00 人民网-市场报

  北京奥运会吉祥物11日正式亮相,有关吉祥物法律保护的问题,也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说,吉祥物受到的保护是立体的、全方位的。

  第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北京奥组委已经在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吉祥物进行了
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而且还会选择一部分有特色的、群众喜爱的吉祥物进行专利注册。

  第二是法律合同保护。在吉祥物发布之前,北京奥组委和所有的赞助商、特许生产企业都签订了保密合同,具体到接触的个人,也都签署了履约保密函,截止到发布时为止,已经签署了三十多份保密合同、数百份保密函,确保了在吉祥物发布之前的保密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大力保护。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门与工商局、海关、城管等相关单位,都保持着密切联系,并对社会上一旦出现假冒吉祥物制定了应急处理预案。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同时表示,在吉祥物发布之后,将会在境内外媒体上做大量的推广工作。吉祥物的可视化程度、人性化程度都比会徽强,相信至少在2008年

北京奥运会之前,一定会成为北京以及中国的最佳形象大使。

  (汪涌 高鹏)

  《市场报》 (2005年11月16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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