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告称,针对广东证券和昆仑证券的一系列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关闭这两家证券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将另行做出。此外,这两家证券公司已分别于今年10月和11月被托管。
证监会昨天的公告称,广东证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且数额巨大,严重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已不再具备继续经营的
条件。根据《证券法》第201条,决定取消广东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对广东证券上述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将另行作出。
广东证券事发于国洪起案。2003年,身为广东证券客户的国洪起勾结该公司在北京两家营业部的高管,以虚增国债进行回购融资等方式实施诈骗,令广东证券蒙受近20亿元的损失。11月4日收市后,证监会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组织成立托管清算组,对广东证券实施托管清算。
而昆仑证券及其下属营业部于2004年2月至2005年9月30日期间,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用于偿还拆入资金本息、兑付武汉紫阳路证券营业部的到期柜台债券、支付法院执行款、公司日常开支、对部分客户透支等,数额特别巨大。
证监会表示,对于上述事实,有昆仑证券会计报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相关会计凭证,昆仑证券提供的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情况说明、客户保证金透支情况统计说明,以及谈话记录等证据在案证实,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证监会认为,鉴于昆仑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恶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已不再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根据《证券法》第201条,证监会决定取消昆仑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对昆仑证券上述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将另行作出。
按照证监会的部署,昆仑证券已于今年10月20日被光大证券托管。
作者:早报记者 陈其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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