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挺爽快 兑现有点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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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10:27 温州都市报 | |||||||||
商场往往宣称自家的商品价格是最低价,若消费者发现买贵了可以补足差额,但是:承诺挺爽快 兑现有点难2005年11月15日 本报讯现在,不少商场都承诺自己的商品价格是最低价,若消费者发现买贵了可以补足差额。不过事情真的发生了,商家都能如约行事吗?近日,鲍女士买家电时就碰到了这种情况,不过,商家却不像事先承诺的那样爽快了。
鲍女士于10月1日在市区某家电卖场预定了某品牌液晶电视,价格为23000元,同时预付了全部货款,开具了收据,收据上写明提货时间为10月20日,并且享受到该商场赠送的1000元赠券和礼包。当时销售人员承诺若发现全市其他商场同款电视的售价低于23000元,可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15天内可以给顾客补足差价。不过商场方面称这款电视是新品,没有现货,与鲍女士协商20天左右到货,鲍女士也表示同意。到了23日,商场送货到鲍女士家,并向她开具了当天发票。但鲍女士11月6日在市区另一家电超市无意中发现这款电视售价为22690元,比她购买的价格低了310元,于是找到原来的商场要求补足差价。 鲍女士认为,提货时间和开发票时间是10月23日,商场应该补足差价。但商场方面认为,该电视是10月1日购买,到11月6日已经超过了15天。双方协商不成,鲍女士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 对此,市消费委有关人士认为,既然货品是10月23日提供,发票也是10月23日开的,那么商场就应该补足差价,不然商场的宣传变成了虚假广告。最后,经调解,商场补足了差额,消费者表示满意。 市家电协会秘书长黄瑞钿认为,目前我市家电零售业常常进行声势浩大的促销活动,但这些活动有时存在着一些比较隐蔽的不规范行为。他建议市民多走几家家电商场,对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仔细比较。 包蓉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