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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历史包袱信托公司分食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00:27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刘杰)12月1日起,银监会所监管金融机构(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将可用现存的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向投资者发行债券和受益凭证,从而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不过,在这被业内人士誉为“金融饕餮大餐”的试点中,信托公司可能会因历史包袱望洋兴叹。

  今年年初,国务院同意由国开行和建行分别进行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
。4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确定了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基本法律框架。

  10月10日,银监会发布了《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从市场准入、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资本要求等方面,对银监会所监管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并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已经进入了最后实施阶段,产品落地仅差相关的税则。不过,在试点阶段,暂时只有国开行和建行这两家银行可以按照《试点办法》和《监管办法》,申请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被看做是解决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和增加流动性的最佳选择之一。据估算,在国际融资总额中约有80%是通过各种有价证券融资的。中国数万亿的信贷资产若实现证券化,金融机构的业务增长空间将像饕餮大餐般令人期待。

  不过,在资产证券化流程中担负着将证券化产品信用增级使命的信托公司却很难分享这顿大餐。

  在《监管办法》中,有关信托公司的准入门槛(申请成为特定目的信托机构)被设定为“必须满足重新登记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及最近3年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等条件,此外,还须满足“原有存款性负债业务全部清理完毕,没有发生新的存款性负债”。而这项条款对信托公司而言是道难迈的坎。目前,多数信托公司还未清理完原有存款性负债业务,而这就可能让大多数信托公司难以真正染指此项业务。

  从北京信托业的情况来看,目前共有中信信托、北京国投、中诚信信托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4家公司,公开资料显示,4家公司都符合注册资本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标准,不过,对于其他限定条件由于没有公开数据很难查询。而当记者问及否申请特定目的信托机构资格时,几家公司都以“正在研究学习银监会法规”为由未给出答案。

  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现在有56家信托公司,究竟有几家“合格”,又有几家能从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分羹。答案,12月1日后将一一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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