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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配售股下周起转登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10:47 南方都市报

   沪深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联合发文——

深市配售股下周起转登记

  本报讯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近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了《深市配售股份转登记至上海市场业务指引》。《指引》规定,转登记集中申报期为11月14日至24日,对于期间没有申报或申报无效的投资者,其配售股份将进行强制转登记并作挂账处理。

在目前已推出权证方案的9家股改公司中,长江电力和白云机场由于上市时正处于深交所暂停新股发行时期,因而成为上市于上证所,而部分配售股份同时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的“特殊”股票。这也是长江电力虽早在8月份就已经通过股改投票,而其权证却迟迟未能上市的原因。

此次《指引》的出台将使上述历史问题得到解决。《指引》将配售股份跨市场转登记分两个阶段实施,自11月14日开始的10个交易日内,进行配售股份跨市场转登记申报;第二个阶段,将对第一阶段因投资者未申报或申报无效而未成功转入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的剩余配售股份进行挂账处理。
责任编辑:范海东杨华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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