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荣)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再次发布了两份备忘录,首次明确含B股、H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细则,规定股改方案设计时,不能损害B股、H股股东的合法权益,而A股市场的非流通股股东应承担股改相关费用。
深交所日前发布的这两个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分别为第7号-含B股、H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第8号-实施程序及相关披露。
备忘录第7号规范了含B股、H股公司股改中的相关事项,包括:“对价安排”的表述作了统一规范;股改方案设计时,不能损害B股、H股股东合法权益;A股市场的非流通股股
东应当承担股改的相关费用等。
备忘录第8号对股改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办理实施的相关工作作了规范,上市公司办理股改方案实施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实施对价安排、转增、派现、发行权证、申请追送(或行权)股份临时保管、申报增持股份账号等相关事项,备忘录对办理有关事项在深交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公司之间的流程、应提供的文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的内容作了统一规范,并就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登记日、证券简称、除权等事项作了明确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备忘录所颁行的实施细则,有助推进股改稳妥有序进行,并利于股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
记者观察
股改进程有望提速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两份备忘录中,首次明确含B股、H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细则。加上上周末商务部、证监会联合颁发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影响股改进程的一个个难点、迷惑正在逐一得到解决。在这种政策明朗的形势下,股改的进程也将日益加快。
10月10日上海永久和深万科两家含B股公司首次进入股改程序,10月16日首家含H股公司鞍钢新轧亮相股改。顺应股市期待,B股、H股股改破冰提速。央企控股、地方国资控股、外商投资和民营控股等不同类型的上市公司悉数启动了股改,股改方案不断创新、权证花样翻新;广东、上海的股改公司分别达到40家和39家,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股改均已破;含B股、含H股、ST类公司均已推出股改方案,历经四个月的试点和两个月的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交出了一份漂亮的“半年报”。
如今,政策日趋明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我们更加有理由相信,股权分置改革在获得一个个的“加速度”之后,将进入到一个快速运行的新轨道,股改进程有望明显提速。卢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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