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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租回报”集资6000万 陕西一老板判无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10:37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据新华社电 房屋已被抵押、查封,仍与550余名市民签订卖房或租房合同,骗取购房款6109万元。9日,陕西恒星企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尤新存因犯合同诈骗罪,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万元,赃款继续追缴。

  尤新存现年47岁,陕西铜川人。据查,2001年9月至12月,陕西恒星企业集团董事长尤新存,以公司名义从中国银行西安市解放路支行申请获取贷款人民币9000万元,用于购买西
安市南新街上的“恒星大厦”及订购设备、大厦装修,其中3100万元贷款以“恒星大厦”整栋建筑及其所属土地为抵押。

  之后,恒星公司在西安市土地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承诺不擅自转让处分抵押物。2003年3月26日,根据另一生效民事判决,“恒星大厦”除9层以外的全部房产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但是,尤新存却在2002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隐瞒“恒星大厦”已作抵押和被查封的事实,以陕西恒星企业集团公司名义先后与550余名市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将“恒星大厦”620余个商业铺位出售给个人;同时,恒星公司又以10年租赁方式继续使用已出售给个人的全部商业铺位,并虚假承诺每年以购买商业铺位价款的10%支付租金给个人。

  骗取巨额资金后,尤新存将321万余元用于支付投资者租金,将2624万余元从公司以借款方式领取用于个人花费,并将大量资金用于在澳门和缅甸的非法赌博等活动。

  (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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