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谢登科)中国银监会10日发布消息:银监会近日发布《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监管办法》)。《监管办法》从市场准入、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资本要求等方面,对银监会所监管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监管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进入了最后实施阶段。
据悉,2005年初,国务院同意在我国银行业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2005年4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试点办法》),确定了在我国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基本法律框架。但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法规相配套。《监管办法》就是在《试点办法》确定的法律框架之下,由银行业监管机构制定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规定,对以不同角色参与证券化交易的有关金融机构制定了监管标准,提出了监管要求,目的是促进金融机构合理设计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有效管理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监管办法》发布实施后,银监会将密切跟踪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试点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对相关问题做进一步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方法和程序,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为下一步在我国金融市场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开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创造条件。
《监管办法》将从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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