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遗产税缓征叫好(财经·评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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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 08:12 人民网-市场报 | |||||||||
最近有关遗产税的消息很多,一是香港立法会日前通过《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根据该《条例》,从2006年2月11日开始香港将正式取消遗产税。二是内地的遗产税将推迟实行,财政部官员表示媒体关注的遗产税、燃油税等尚未列入税改计划。其实,不仅在中国内地和香港,遗产税这一号称罗宾汉式劫富济贫”的税种在全球都遭冷遇:亚太区内的其他地方,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及澳大利亚已在近20年里先后取消了遗产税。在欧洲,意大利及瑞典也已取消这一税种。而美国总统布什上任后,宣布了1.6万亿美元的减税计划
这样看来,遗产税的取消是全球趋势,究其原因就是这个罗宾汉式的税种不仅无法劫富济贫,反而会导致“外富内贫”。即驱使想要避税的富豪通过各种避税技巧将收入转移到境外低税率的国家或者地区,或者成立离岸信托基金来逃避遗产税。这将导致新一轮的税收道德风险。 因为遗产税调动贫富差距的杠杆作用,以及国内贫富差距的现状,使得我们有不少人支持征收。但问题是一厢情愿的理想,如果没有现实基础的支撑,只能成为自娱自乐的空中楼阁。可以想像,我国征税技术手段的滞后将导致遗产税像个税一样,纳税主体将以普通中产阶层为主,这和提倡公平的税制原意大相径庭,并且使本地资本吸引力大大下降。在解释缘何要取消遗产税时,香港有关方面的解释是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令更多本地及外地投资者在香港持有资产。 新中国建国伊始就将征收遗产税列入议程,但终未实施。近年来,不仅有人大代表多次呼吁开征遗产税,而且有关国家社科规划课题组制定的遗产税实施方案渐有眉目的消息也陆续传出。但是迅速跟进的却是在某些富裕地区甚至出现了“娃娃业主”增多的现象。一些深圳人以儿子甚至孙子的名义买房,而在广州也有不少房地产业主是小学生。在北京为“宝宝业主”办理贷款公证甚至已经成为一种很热门的业务。产生“小鬼当家”的原因在于,许多人在购买房产时已将遗产税因素考虑了进去。 面对变动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每个经济人都会作出变更约束条件后的理性选择。穷人有穷人的选择,而富人有富人的选择。面对可能到来的遗产税开支,大家都会不约而同选择避税。但是,在全球遗产税遭遇冷遇的背景下,在金融创新手段“嫌贫爱富”的情况下,富人能够避税的方法与手段要大大强于普通居民。 显然,在这样的一个现实条件下,没有配套激励与约束制度的统筹安排,一味简单呼吁劫富济贫,而无视发展全局,只能强化敌意。 《市场报》 (2005年11月11日 第八版) 作者:马红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