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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失业预警机制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10:2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华社电 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通知》明确规定,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定预案和相应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失业进行调控,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对因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失业问题
突出的困难地区、困难行业,要及时采取专项政策措施,努力减少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国有企业实施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企业,不得进入重组改制和破产程序。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上述有关政策自2006年起开始执行。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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