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廷:会计准则也需“量身定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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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02:48 每日经济新闻 | |||||||||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将在我国大中型企业实行。 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周举办的2005年度CFO论坛上,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透露,新的会计体系构成项目与主要内容已基本确定;最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曾先后两次派出专家与财政部会计司及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有关人士会晤,就财政部此前公布的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
“他们此行的目的并不在于介绍国际经验,而是要研究中国这些新准则将对国际准则产生何种影响。”在题为《中国公司治理与会计、审计改革》的演讲中,刘玉廷透露,新会计准则的修订主要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同时依据我国实际情况来开展的。IASB的专家既对新准则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之高感到惊讶,也对其中具有“中国特色”的内容表现出深厚兴趣。 对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谢荣评论说:“公司治理是否完善的标准之一是有无可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要靠完善的会计准则来保证。目前,中国的会计准则还不够完善,因此有必要借鉴西方成熟的会计制度,但也要考虑中国的国情,不能全盘西化。” 中国需要考虑的四种国情 刘玉廷表示,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时,中国需要在四个方面考虑国情,坚持“中国特色”。 第一,关于企业合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前提是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而且交易价格必须由市场决定。 但在当前,中国的企业合并、重组案例中,有相当一部分并非纯粹的企业行为,而是受到了其他方面的影响,因此其处理办法类似于股权联营,合并通常以账面价值为计算基础,不能完全照搬国际准则。“如果不在会计准则里明确规定这一点,现实中这样的合并操作就无章可循。”刘玉廷说。 第二,关于关联方的定义。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原有规定,如果双方之间没有投资关系,则不视为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可以被豁免。但最近,国际会计准则取消了这个豁免权,对关联交易的定义更为宽泛。 问题是目前中国的国有企业仍占相当比例,这些企业之间事实上存在着关联交易。如果把这一部分国有企业都视为关联方,把企业间的交易都作为关联交易来处理,就会变成“一刀切”。因此刘玉廷说:“不能简单地将这种企业视为关联方,除非他们之间有投资关系,这一条原则也要坚持。” 第三,关于资产减值。在今年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以及沪深交易所的五方联席会议上,资产减值问题受到了高度重视,在中国的会计准则中,除了规定资产减值的提取要科学、稳健外,还制定了一系列如何确定减值额度的详细规定,特别是补充了除特殊情况外资产减值一经提取不得转回的规定,这也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同。 最后一项就是关于政府的补贴、补助。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政府补助一般作为企业收益处理;但由于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政府拨款依然存在,对高新科技等企业仍有资金支持,“如果某个专项拨款下的产品研制成功,这项拨款通常要作为权益处理,因为它体现了国家的投资,这也是我们与国际准则不一样的地方。” 会计准则不能“一刀切” 刘玉廷在发言中指出,包治百病的良药并不存在,每个国家都必须“量身定做”合乎国情的会计制度。譬如在企业合并方面,美国的会计准则已经取消股权联营,其原因很简单———因为实际工作中这种做法确实已不复存在。但日本就没有因为美国取消而取消,因为他们那里还存在股权联营的做法。 又比如,中国许多企业具有关联交易行为,但关联交易现象并不仅存在于中国,其他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也存在着政府拥有的企业。只要有这样的企业,关联交易的问题就会出现,法国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所以也需要相应的会计制度予以处理。 另外,将政府拨款、投资性的补助作为权益来处理的也不只中国一家。美国的会计实践中也有将政府拨款作权益处理的做法,所以会计准则不能搞“一刀切”。“它必须切合国情,才能保证公司治理成功。”刘玉廷最后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