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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9:3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决定正式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意见》指出,热力出厂价格应与煤炭价格联动。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为促进热源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热源生产企业要消化10%-30%的煤价上涨因素,具体消化比例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确定;当煤
价下降时,按热源生产企业消化上涨因素的同等比例核减热价下调幅度。尚未实行内部独立核算的热源生产单位的热力生产成本,也应按照以上原则与煤炭价格实行联动。

  (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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