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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达成纺织品协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9:3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以较长设限期限换取基数、增长率及受限范围的利好

  本报讯记者 宋菁 实习生 梁桃英报道:昨日,中美终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而业界一直忧心的基数问题也终获解决,协议产品2006年基数基本上是2005年有关产品美国从中国的实际进口量。“中国拿下了基数,也获得了较高的增长率,受限范围也得到控制,而代价便是受限时间较欧洲长一年,至2008年底。对中方来说,这是可以接受的,中国实际上
是修改了242条款”,中国世贸组织常务理事周世俭如是评价。

  以2005年出口实绩为基数

  昨日,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和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在伦敦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至此,中美双方经过7轮磋商最终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介绍,协议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中美双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棉制裤子等21个类别产品实施数量管理。包括11个类别服装产品和10个类别纺织产品,其中16个类别为2005年一体化产品,5个类别为2002年以前一体化产品。协议产品2006年基数基本上是2005年有关产品美国从中国的实际进口量,2007年和2008年基数均为上一年度全年协议量。协议产品2006年增长率为10%-15%,2007年增长率为12.5%-16%,2008年增长率在15%-17%。对协议外产品,美方将克制使用242段条款。美国对协议签署日之前因242段设限个案造成的卡关货物立即放行,不计入协议量。

  可以接受的协议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昨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尽管协议详细条款尚待披露,但根据已经公布的内容来看,我方在几个基本原则问题上已维持住了立场,这份协议是“我方可以接受的”。他认为,中美双方在谈判中的分歧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即协议覆盖面、基数、增长率和时间跨度,其中前3个方面对我国尤其重要。他认为,从协议对这4个问题的规定来看,我们总体上是通过在时间跨度问题上的弹性赢得了对我们更加重要的前3个问题。周世俭更是直接表示:“基数谈不下来就算是失败!”他介绍,美方一直要求以2004年1月1日到2004年12月31日作为“过去一年”的基准期。但是由于过去一年纺织品贸易尚处在配额限制下,以这段时间的出口额做基数的话,中国纺织品输美的增长将大受限制。而今年上半年由于配额取消,中国纺织品出口出现井喷,因此,中方坚持要求应取跨年度的一年期为基准期。而中欧协议对基准期的确定就是从2004年4月1日到2005年3月31日。梅新育表示,在今年的这场中美争端中,美国政府于4月28日宣布同意考虑提高中国产服装和纺织品进口关税税率的新请求,5月份开始单方面对我国7类纺织服装产品实施特保措施,亦即前4个月我国对美纺织品出口基本上处于完全自由贸易状态下,出口增长速度极高,“将这段时期的实际出口数量纳入基数,这样一个结果显然更接近我方的原则立场。”在增长率方面,周世俭也认为,中美协议确定的增长率要远高于242条款中规定的7.5%。而受限品种也未像美方一度要挟的“将涵盖所有类别的纺织品”,而只控制了21个类别。“这都接近中方立场”。对于受限时间上所做的让步,梅新育表示:“谈判本来就是妥协的艺术!”“由于赢得了前3项问题上符合我方利益的结果,这项妥协并不损害我们的根本利益,何况协议规定的2008年增长率也比前两年有所提高!”

  避免压港再现

  梅新育表示,协议规定美国对协议签署日之前因242条款设限个案造成的卡关货物立即放行,不计入协议量,这项规定如同中欧解决纺织品压港危机的协议一样也是对中国有利的。周世俭表示,中美此次谈判吸取了中欧的经验,“也是为了避免压港再现”。他解释,届时卡关的货物可以不受限而直接进入美国,“当然,这部分也不能记入我们明年出口的基数”。协议还规定,对协议外产品,美方将克制使用242条款,梅新育表示,这意味着我国对美纺织品出口在未来3年基本上可以避免242条款的威胁。

  中国修改了“242”

  他认为,尽管详细内容尚待进一步披露,而这份协议也明显比中欧纺织品协议苛刻,但从基本条款来看,大致可以认为中美纺织品协议是基本成功的,“我国纺织品出口企业不用再操心明年对美出口无法确定了”。周世俭也认为,中国实际上是修改了242条款,协议也为中国的纺织企业创造了稳定的出口环境,企业对美国订单的顾虑也可打消。“其次,这是杀猴敬鸡!”周世俭解释,由于中欧、中美的纺织品贸易战,以致土耳其、巴西、哥伦比亚、尼日利亚等国也相继试图展开对我国的纺织品特保调查,而中欧、中美纺织品协议的签署也能有效牵制这类国家再有进一步动作。他还认为,中美纺织品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促进整个中美经贸的发展。他介绍,中美的三大贸易摩擦分别是纺织品问题、人民币升值问题以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根据美国海关统计,中国纺织品对美出口仅占中国对美出口总额的9%,但这9%的稳定就可对整个大环境带来利好。”

  薄熙来:协议内容远低于中方预期

  据新华社电 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美国贸易谈判代表罗伯特·波特曼昨日上午在英国伦敦签署了中美两国《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在当天举行的中美联合记者会上,薄熙来说,协议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但协议内容远低于中方预期,因为在全球范围内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捷化的今天,国际贸易的数额管理不符合世界潮流。薄熙来说,中国签署此项协议是因为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签署了包括242条款在内的贸易协定,中国是国际贸易大家庭中守信、践约的成员。他指出,贸易纠纷可能会是一个长期的问题,中美就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达成协议,说明只要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利用双方的理智和智慧是可以解决贸易纠纷的。薄熙来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在过去20多年的时间内培育的纺织品产业在国际制造行业中属于中低端产业,但该产业是近2000万产业工人的生活所依,希望国际社会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大框架下,对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予以充分的理解和支持。波特曼表示,这项协议对于中美两国来说都是公平的,显示了双方有能力解决棘手的贸易争端,纺织品贸易问题的解决符合中美两国企业的共同利益,有利于推动双边关系的稳定发展。

  关于242条款

  早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之初,一些WTO成员担心一体化后我纺织品大量出口会对他们的市场造成冲击,就曾要求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继续对中国维持为期10年的配额限制,中方拒绝了这一不合理要求。但作为让步,中方同意将1997年中美双边纺织品服装协定的相关条款纳入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书,也即众人熟知的242条款。该条款规定,在进口国通过调查确认中国纺织品出口对其造成“市场扰乱,威胁阻碍贸易有序发展”的情况下,通过与中国磋商,对中国纺织品出口采取临时性限制措施。在中方坚持下,WTO成员同意到2008年12月31日终止使用该条款。

  为何要在伦敦签约?

  中美双方经过了7轮谈判之后,原则协议上周就在华盛顿举行的纺织品谈判中达成了。昨日,中国商务部与英国贸工部在伦敦举行中英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也于同日在伦敦参加一个世贸组织小组会议。借此机会,在进行了最后的磋商后,中美双方最终签署了有关协议。

  中美纺织品特保谈判的主要分歧

  1.关于期限:

  美国希望协议期限到2008年,即中国入世议定书规定允许对中国纺织品实施保障措施的最后一年。中国坚持协议期限只能到2007年。

  2.关于产品范围:

  美国欲使中国同意其对更多的产品设限。中国寻求在协议中包含的产品种类比目前和待定的保障措施涵盖的产品种类要少。

  3.关于协议的配额水平:

  中国希望以2004年5月至2005年6月的进口作为基础水平,但美国认为,配额应以2004年2月至2005年3月的进口为基础。

  4.关于配额的增长率:

  中国要求包含高于跟欧盟达成的12.5%上限的增长率。对大多数产品,美国提议在年内的增长率是7.5%,羊毛裤的增长率是6%,在以后的年份可以增加。

  中美纺织品贸易前六轮谈判成果

  第一轮谈判:

  6月17日,中美双方举行了第一轮技术层磋商,未签署任何实质性协议。

  第二轮谈判:

  7月8日,中美双方技术级官员举行了第二轮磋商。但未签署任何实质性协议。

  第三轮谈判:

  中美第三轮纺织品谈判让众多期待的人们再次失望。

  第四轮谈判:

  中美第四轮纺织品谈判持续两天半,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五轮谈判:

  北京时间9月29日,中美纺织品第五轮谈判在华盛顿再度无果而终。

  第六轮谈判:

  10月13日中美第六轮纺织品谈判在北京再次无果。(凡戈)(晓健/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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