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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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9:19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据财政部新闻办公室7日介绍,青岛市科技局、财政局等5个市直属部门正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市财政局所属会计中心的第一笔政府采购资金顺利实现财政直接支付。这标志着我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全部实施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中央部门于2001年8月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至2004年底,140个中央部门
此外,地方党委、政府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也非常重视,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推进速度明显加快,绝大多数省本级迅速实施了改革,并将改革向地市县推进。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150个地市、200多个县实施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施,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的“中转”变“直达”,账户管理由分散到统一,提高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作者:江国成 (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