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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敢于向大股东说“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8:14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上市公司对大股东不能放弃原则,要敢于抵制大股东的不合理要求。当上市公司受到大股东的不正当压力时,可以及时报告监管机构,证监会将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解决。这是证监会副主席、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工作小组组长范福春日前在上市公司贯彻落实《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简称26条意见)座谈会上的一段发言。

      范福春强调:精心理顺以下几方面关系是保证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作规范、高效运行的重要环节。一是处理好大
小股东之间的关系。董事会要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特别要强调对大股东不能放弃原则,要敢于抵制大股东的不合理要求。当上市公司受到大股东的不正当压力时,可以及时报告监管机构,证监会将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解决。二是处理好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的7个关系,即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监事会与董事会、经理层的关系,董事会内部的关系,董事长和董事会的关系,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关系,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关系,以及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机构与党委会的关系。范福春说,这几个关系目前仍然处于探索和磨合阶段,为了让法人治理结构如设计初衷那样精妙运行,还需要下更大工夫。三是理顺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董事会、经理层要让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实现双赢、两利,虽然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但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要注意新上市公司不要产生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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