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1月7日在北京发布了2005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这是国内首次发布类似报告。
2005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报告给“金融稳定”下的定义是: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有效发挥其关键功能的状态。
报告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金融业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妥善处理了体制转轨时期积累的金融风险,中国金融总体保持稳定,历史形成的风险已经得到有效处置,金融稳定机制正在形成与完善。
报告指出,我国金融机构改革成效显著,金融机构总体稳健,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总体好转,资产质量明显改善,财务风险得到控制,公司治理进一步加强。其中,银行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中国已基本形成功能齐全、形式多样、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较为健全的金融机构体系,各金融机构正在努力按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要求建设现代金融企业。
报告还指出,中国金融总体稳定,但仍需要密切关注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评估,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当前,维护金融稳定需要着重关注十个方面:一是关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二是关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发展;三是关于隐性财政赤字问题;四是关于资金价格的管制与放松;五是关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完善;六是关于交叉性金融业务的风险监测和监管;七是关于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中的资金筹措与道德风险防范;八是关于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九是关于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十是关于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溢出效应。
记者了解到,《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年报》、《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共同成为央行对外发布的三大重要报告。今后央行将按年度编写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该报告的出版对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际金融报》 (2005年11月08日 第一版)
作者:本报记者 尤越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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