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煤热价格联动一年为一周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02:08 每日经济新闻

  继煤电价格实施联动后,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文决定,建立煤炭、热力价格联动制度。

  记者昨日从发改委价格司了解到,根据新出台的《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

  为促进热源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热源生产企业要消化10%至30%的煤价上涨因素,具体消化比例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确定。

  热力销售价格与出厂价格联动。热力出厂价格调整后,按照热力管网输送价格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热力输送企业对用户的热力销售价格。其中,上调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应依法召开听证会,并对低收入居民采暖采取适当的保障措施。

  根据这一指导意见,煤热价格联动以不少于一年为一个联动周期。若周期内煤价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价;如本周期内煤价变动未达到10%,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累计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10%,进行热价调整。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实施煤热价格联动后,各地政府对热力企业原有的补贴额度原则上不得减少。”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供热

煤炭价格监测系统,计算平均煤价及变化幅度,定期对外发布,作为煤热价格联动的计算依据。

  发改委、建设部鼓励煤、热双方直接签订长期购销合同,直接向煤炭企业购买煤炭。

  差别电价继续实行

  记者昨日从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了解到,发改委决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发改委近日下发的《关于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说,差别电价的政策界限仍按去年的规定执行。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待新的《目录》颁布后,按新的分类标准执行差别电价,具体规定届时将另行下达。

  新华社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8,7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