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港人人民币汇款最高8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17:0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中国人民银行1日发布公告宣布,为进一步满足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

  一、完善现有香港人民币业务,具体包括:将现行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提高至2万元人民币;放宽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汇款限额,由现行的每人每天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提高至不超过8万元人民币;取消香港银行发行人
民币卡每张最高授信人民币10万元的限额,由发卡行按市场原则自行确定。

  二、允许香港居民个人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8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支出,不得转让。

  (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