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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 07:55 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日前批转了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

  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的《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起处置本地区
上市公司风险的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必要时可对陷入危机、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组织实施托管。(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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