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控股股东还款进入“倒计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12:24 京华时报

  作者: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日前批转了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相应发出的《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指出,由于受体制、机制、环境等因素影响,相当一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运作不规范、质量不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制约了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通知》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提高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对于增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活力,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大了对违规违法事件的处理力度。解读一务必偿还侵占资金

  按照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以向上市公司借款,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各种名目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对已经侵占的资金,控股股东尤其是国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快偿还速度,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就对控股股东实施“倒计时”。

  国有控股股东限期内未偿清或出现新增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非国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限期内未偿清或出现新增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有关部门对其融资活动应依法进行必要的限制。解读二地方政府必要时可托管

  《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起处置本地区上市公司风险的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必要时可对陷入危机、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组织实施托管。这一规定意味着,上市公司风险对市场和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将会消化到最低程度。

  按照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规定,为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风险处置应急机制。支持绩差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要做好退市公司的风险防范工作,依法追究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上市公司退市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解读三高压打击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证券监管部门要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责成上市公司予以撤换或实行市场禁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为加强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建设,《意见》中还特别规定,要建立累积投票制度和征集投票权制度,完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及信息披露相关规则,规范上市公司运作。

  要制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对违背行为准则并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责成上市公司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撤换。对严重违规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实行严格的市场禁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