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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票莫当孤胆英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19: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基金投票需要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不过,投资基金在代表基金持有人利益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否决权的时候,同样需要取得其他投资者的支持,否则可能无法实现自己的初衷。

  有两个很明显的例子。一个是国联安基金,今年7月在A公司股改方案的表决中对方案投了反对票;一个是易方达基金公司,在B公司最近进行的股改表决中,其旗下十只基金全部投了反对票。但由于这两只基金在行使否决权时都是孤军奋战,因此,最后的表决结果还
是反对无效,特别是在B公司股改方案的表决中,易方达基金甚至只是以超过1%票数的微小差距败阵,有点前功尽弃的味道。

  应该说,国联安与易方达的败北是一种必然。毕竟在沪深股市容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单只基金或单只基金公司的力量毕竟还是有限的,不可能真正主宰市场。因此,如果投资基金只是当一个孤胆英雄的话,那么,在没有获得其他投资者支持的情况下,投资基金的反对票就很容易受到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阻击。如在B公司的股改方案表决中,鉴于明确表示反对的易方达基金公司持有B公司流通股所占流通盘的比例高达17%以上,针对于此,B公司拉来的支持票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67%以上,从而使得股改方案以超出规定比例1个多百分点得以通过。

  鉴于国联安基金与易方达基金在股改表决中相继败北的事实,笔者以为,投资基金在行使否决权时要想获得成功,应该积极寻求自己的同盟军。实际上,对于那些不够心诚的低对价股改方案,投资基金如果要行使否决权的话,是不难找到同盟军的。虽然此前许多投资者甚是心灰意冷而放弃了自己的投票权,部分投资者甚至在股改公司的甜言蜜语面前倒戈投了方案的赞成票。

  笔者相信,如果有投资基金能够为了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奋不顾身地站出来振臂一呼,那么必定会有许多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纷纷响应,云集到投资基金的旗下来。果真如此,又哪来的国联安与易方达之失败呢?

  作者:皮海洲

  (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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