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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成循环经济试点急先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19: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等六部委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多家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大股东跻身第一批试点名单,上市公司成为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的急先锋。

  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选择确定了钢铁、有色、化工等7个重点行业的42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4个重点领域的17家单位,国家和省级开发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和农业示范区等13个产业园区,资源型和资源匮乏型城市涉及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10个省市,作为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通过试点,要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树立一批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在重点领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资源循环利用机制;在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试点,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产业园区的思路,形成一批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探索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形成若干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

  第一批试点单位中涉及七个行业的42家公司,据统计,其中包括驰宏锌锗、

亚泰集团、贵糖股份、广东甘化等4家上市公司以及攀钢集团、鞍本集团、江西铜业等11家上市公司大股东。

  国家发改委会同环保总局等部门成立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从宏观层面上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包括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对试点方案中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并给予资金支持。试点单位编制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05年12月底前上报备案。

  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正是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文件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

  作者:记者 袁克成 商文

  (来源:上海

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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