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01年10年期三峡债券第四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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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19: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各会员单位: 2001年10年期三峡浮动利率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05年11月8日支付第四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11015,证券简称为01三峡10),是2001年11月发行的10年
二、本所从11月1日起至11月8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1月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1月8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拨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各证券商应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