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批示:优先发展城市公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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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1:3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国务院要求鼓励境内外民资投资公交,政府提供财政支持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曾培炎近日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部等部门出台政策指引,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
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 温家宝的批示说,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思想。曾培炎的批示要求建设部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各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也于近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认为,我国土地资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民众收入水平总体还不高,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意见要求,要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要进一步放开搞活公共交通行业,完善支持政策,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要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运量大、价格低廉的优势,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 合资合作委托经营皆可 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适度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对城市公共交通提供财政支持,规范补贴制度。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价。(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