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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证券法个人所得税法昨日发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14:2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个税起征点提至1600元;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一名法人可注册有限公司

  本报综合报道昨日,全国人大同时发布了新的《公司法》、《证券法》、《个人所得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负责人介绍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公司法修订案、证券法修订案、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情况。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说,1600元扣除标准设定以后,中低收入者要减得多,高收入者减得很少。

  楼继伟说,考虑到家庭、地区,也考虑中低收入和高收入之间的负担,1600元的标准是合适的。有人提出是否可以更高?如果更高的话,可能更有前瞻性,可能5年、8年都不需要再调整,但是这会带来一个问题,中国有很多低收入者,我们按照规定就是要减少转移支付,还要考虑地区的差异,因此1600元是合适的。

  对于证券法的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说,证券法的修订有几个着眼点。第一,着眼于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在适应证券市场发展方面,在交易制度上做了进一步的完善。首先扩大了证券交易的方式和范围。第二,着眼于加强规范。一是进一步完善有关的制度。比如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这次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包括对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机制,授权监管部门制订一系列防范风险的指标。二是强化监管部门的权力。三是进一步发挥了证券自律机构的作用。特别是对于证券的上市,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

  第三,着眼于加大和强化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比如建立证券投资者的保护基金,比如证券投资公司要交一定的资金,另外还有国家通过其他的途径筹集资金。

  在信息披露方面是提高透明度。这次也加大了这方面的民事责任条款。

  对于公司法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说,主要内容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包括较大幅度下调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扩大了股东可以向公司出资的财产范围;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募集设立方式;将“一人公司”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对其依法加以规范;等等。这些修改和补充,为公司设立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有利于鼓励投资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

  第二,修改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

  第三,充实了公司职工民主管理和保护职工权益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更充分地体现了我国公司立法的社会主义特色。

  第四,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

  第五,增加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规定。这一规定,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

  (瑞丰)

  (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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