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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进口旧机电最高可罚百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13:53 海峡网-厦门晚报

  新商检法将于12月1日实施,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本报讯(曾海林郑雨茹)我国新的商检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厦门检验检疫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新条例细化规定并提高了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幅度,对违法进出口商品可以实施查封、扣押、没收并施以重罚。

  据介绍,新条例48条规定,对违法的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可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第53条规定,对违反旧机电备案管理规定的如非法进口旧机电,可以处以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昨日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即日起全面启动新商检法实施条例的宣贯方案。应广大进出口企业的要求,厦门国检公众信息网站开辟了新条例的宣传专题,并设立了条例在线答疑专栏、热线电话,接受企业咨询。针对代理报检企业、快件运营企业、进口废旧产品经营企业及容易发生违法行为的企业,将突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宣传。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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