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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场乳饮料还在“忽悠”人(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13:54 海峡网-厦门晚报
  食品标签新标准10月1日起实施
卖场乳饮料还在“忽悠”人(图)
本报讯 (记者 曾海林文/图)本是“酸奶饮料”,厂家在外包装上通常把“酸奶”两个字印刷得大大的,“饮料”两个字则标注得小小的——厂家这种小伎俩被国家新的食品标签标准明令禁止。

  10月1日起,食品标签两大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正式实施。所有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销售。该国标实施已有10多天了,但记者昨日在沃尔玛、诚达等一些大卖场看到,乳制品和乳饮料标签不够规范的情况仍存在。

  在厦禾路的一家大
卖场,一种产自广东中山的“维嘉思酸奶”,标注大大的粗体“酸奶”二字,细看下面还有三个小字“乳饮料”,从其配料表也看得出这并不是真正的酸奶,上面写着配料为“水、白砂糖、全脂奶粉、柠檬酸、乳化剂、天然香料”等。以前伊利优酸乳乳饮料的“乳饮料”三个字字体也明显很小,但记者昨日在火车站沃尔玛超市发现,“乳饮料”三个字已明显放大。

  在其他卖场,这种把“乳饮料”三个字缩小可能误导消费的情况仍然很多,同在厦禾路的一家商场,一种标注“早餐奶”的饮料,细看还是“乳饮料”。而其他像“酸酸乳”等名称多样,有很多也是“乳饮料”。

  厦门检验检疫局食检处专家介绍,新标准首先进一步强化了食品标签的真实性,不允许产品利用名称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对消费者误导。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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