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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拟加强对金融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 10:11 荆楚网-湖北日报

  中新网

  中新社北京十月八日电(记者李鹏)中国银监会八日消息,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主持召开内部会议,研究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问题,审议并原则通过《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银监会会机关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会议透露,中国银监会将修改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监管范围、任职条件、日常管理、资格终止等监管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将更好地体现重职业道德操守、重工作经验、重从业纪录的要求。同时,中国银监会将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进行持续监管,逐步建立全国联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系统。

  中国银监会称,现行的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不仅难以适应银行业持续监管新理念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特别是公司治理改革的新变化。尽快建立涵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准入审查、日常行为管理、任职资格退出的监管新机制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对从根本上控制和防范人为的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是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有关监管要求的细化。会议指出,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众多交易主体,且同一主体往往兼任多个角色,交易结构复杂,风险隐蔽性强,这既要求参与机构能有效识别和控制相关风险,也需要银行业监管机构加强审慎监管。会议还讨论通过了《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银监会机关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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