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和人身险将均衡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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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13:4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我市首次出台扶持保险业发展政策 本报讯 (记者 杨炜峰 通讯员 罗建平夏宝轩)在厦门保监局挂牌之际,我市第一份关于保险业发展全局性政策文件也同步出台。日前,市政府正式颁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意见》,我市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将有章可循。
该《意见》提出,要将保险工作纳入厦门建设海峡西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工作中,积极引进台、港、澳及外资保险企业以多种形式在我市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并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保险机构到厦门设立保险公司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对于这些保险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人才,有关部门在户口办理、家属随迁、子女教育、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方面将给予大力支持。同时,保险机构在工商登记、营销人员税赋、农业保险、企业年金等方面,也将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 今后,我市将实行财产险和人身险“齐头并进”。一方面,大力发展财产保险,重点支持具有地方比较优势的电子、光电、电工、生物制药、软件等新型产业的发展,支持做大“物流、旅游”两大服务业;另一方面,人身保险将更广泛地参与社会管理,提高保险在教育、养老、医疗、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渗透力。此外,企业年金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也将得到更大力度的拓展,一些适应未成年人和公安、消防等有特殊风险的从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也将逐渐出现。 我市一位资深保险人士表示,该《意见》的出台对于我市保险业建立诚信体系,也有重要意义。据了解,今后我市将建立保险诚信信息网络,并逐步形成一套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