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叫停梦的妮祛斑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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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10:15 海峡都市报 | |||||||||
N中新北娱 本报讯卫生部昨日发出紧急通知:标记为“深圳市艾博云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卫妆准字29-XK-1888号)生产的“梦的妮养颜祛斑霜”(卫妆特字(2000)第0419号)7个不同生产批号的产品,汞含量严重超标,要求各地暂停销售。
通知说,在今年全国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中,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检查发现标记为“深圳市艾博云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卫妆准字29-XK-1888号)生产的“梦的妮养颜祛斑霜”汞含量严重超标,超标最低的超过国家标准1200多倍,最高的竟超标11800多倍。 昨天,记者采访北京市药监局时,该局保化处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市药监已经着手调查北京市场上销售的“梦的妮养颜祛斑霜”,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药监局专家称,汞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重金属。由于汞的某些化合物具有增白效果,一些不法商人将之用于祛斑美白化妆品中。如果消费者长期使用汞含量超标的化妆品,汞金属将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在经过2~6个月后可导致人体出现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等情况,严重者还可导致周身疼痛、双手震颤等神经系统疾病。 我国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规定,严禁在化妆品中人为加入汞的化合物,且规定杂质汞的含量不得超过1毫克/千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