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上市公司高管收入与市值挂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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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11:2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刘芳)国务院国资委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表示,各地国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有关问题的话语权在当地国有资产监管部门。 《通知》提出,要合理调整国有股股东业绩考核指标,考虑引入上市公司市值指标,让国有上市公司老总的收入与该公司市值的变动情况挂起钩来。此外,备受关注的股权激励
另外,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地方国有企业及其他地方单位所持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管理事项的审核职责,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国资委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为了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同时也是为了落实地方国资委对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监管责任。 国资委负责人还表示,除送股外,鼓励采取派现、缩股、回购或增持股份、发放认股(认沽)权证、承诺以预设价格购买或出售股份、承诺以后年度分红比例等多种方式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也可以将资产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结合起来进行。 网络编辑:张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