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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现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12:3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唐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一则编码为“1000001003947”的企业登记公告揭开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盖头。记者了解到,8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登记成立。目前正在紧张筹备挂牌开业,相关的人员招聘工作也已启动。

  今年8月12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证券公司创新与发展研讨会”上曾公开表示,证监会正在抓紧筹备“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
度建设,时至今日,这家广受关注的公司终于浮出水面。

  该公司由国务院独资设立,注册资本为63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成员8人,分别是中国

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兼风险办主任陈共炎、财政部国际司副司长芮跃华、上海
证券
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刘世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交易公司总经理助理刘肃毅、央行货币政策司助理巡视员张亚芬、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综合处处长张小威、财政部国库司国债兑付发行处处长孟国珍和央行会计司支付估算处处长李莲。公司董事长由陈共炎担任。

  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并在证券公司被撤消、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组织、参与被撤消、关闭或破产证券公司的清算工作等等。

  成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筹划由来已久,尤其是在近几年证券市场低迷,券商出现大面积亏损,甚至破产的情况下,由央行提供再贷款的资金支持,由证监会组织关闭清算,一直是破产券商的惟一出路。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成立以后,则由其来行使券商清算时对债权人的经济偿付,将用更市场化的方式解决券商所面临的问题,有助于促进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机制的形成,建立证券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的长效机制。此外,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在金融体系的通盘考虑中,还具有完善金融机制的深远意义。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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