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厦泉房价涨幅7月低于全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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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10:37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马智晔/通讯员杨永兴 本报讯7月份福州、厦门、泉州三市房地产价格同比涨幅,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为39、46、47位。昨日记者从省统计局城调队获悉,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字,70个大中型城市中房价同比涨幅位居前3位的城市是:赣州(13.4%)、呼和浩特(12.3%)、宜昌(11.5%)。
据统计,7月份全国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4%,我省福、厦、泉三地普通住宅每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3284.7元、5210.4元和2800.2元,同比涨幅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1.9和1.4个百分点。而7月份全国房屋售价比上月上涨0.4%,厦门、福州比全国高0.1个和0.9个百分点,泉州市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6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7月份福州、泉州高档住宅每平方米平均售价为5659.0元和6296.5元,均比上月上升2.2%,而厦门为8187.1元,下降0.9%。省统计局有关专家分析,这说明,随着多项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政策逐步到位,一些价位较高的楼盘售价已趋于稳定,甚至出现下降。 无偿赠与住房将征个税 N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税务部门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酝酿对个人无偿赠与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是个人无偿赠与住房只有两种情况下不征个税:一是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二是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另外,个人无偿赠与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能将与契税同时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