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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严查“天价”月饼 违规者最高罚款20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10:1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深圳市物价、工商、贸工、质检四部门联合召开制止销售“天价”月饼告诫会。告诫经营者减少月饼过度包装,销售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不得与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违者最高可罚20万元。

  告诫会忠告企业:不听招呼、违反规定的企业,凡是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凡是进行价格欺诈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
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并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虚构“高原价、低折扣”的方式吸引消费者购买月饼,将处以10万元以上的重罚。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生产、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等进行专项检查。以价格法律法规和《公告》为依据,以明码标价为突破口,检查月饼销售是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是否存在《公告》中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还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天价”月饼等损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的典型案例,将进行公开曝光,切实规范月饼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记者李桂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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