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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银行买国债9个月后才说“没买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02:55 新文化报

  徐先生去年在银行购买的28.8万元国债,近日银行方面才告知他“没买成”,而此时距购买时间已过去了9个月。如此一来,徐先生等于损失掉1万多元应得的国债利息。25日,徐先生就此向本报进行了投诉。

  徐先生称,28.8万元的国债是2004年11月30日购买的,直接委托某银行在一汽附近的营业网点办理,第二天经办人吴某就告知徐先生已经购买成功。今年8月9日,该银行的人突
然打来电话,告知徐先生当初认购的国债没买成,而没买成的原因银行也说不清。

  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的孙晓敏律师认为,购买国债时正是国债正常出售期间,银行在为其办理委托认购手续时,并未告知可能存在“买不成”的风险;国债认购没有成功,银行并没有及时发现和告知客户,导致徐先生无法采取补救措施从而造成损失。银行接受了客户委托,就应对委托结果负责。

  昨日下午,徐先生表示,该银行网点的相关负责人已经通过电话向他口头答应赔付他的损失,究竟如何赔偿双方还在商谈中。

  本报记者 张伟伟(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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