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产品过度包装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11:36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昨日,省消委会发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科学消费、反对过度包装”的倡议。 倡议的内容为:首先,在不损害商品包装作用的基本原则下,使包装轻质化,采用简易包装、缩小空间容积率、使用最小的包装,使包装的作用变得更加实际,拒绝过度包装。
其次,企业在商品生产销售过程中,须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商品的生产经营,坚持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包装、不出厂、不销售。共同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将不安全食品拒之于门外。 再次,不生产、销售一次性、不易收回利用的各种物品和材料。杜绝使用各类不可降解的泡沫塑料餐具塑料袋、一次性木餐具、一次性桌布等易造成环境危害和资源浪费的物品,提倡勤俭节约的消费方式。 最后,做好物品再生利用,注重物品的循环使用;实行垃圾分类,使之成为再生资源;废旧物品的回收处置,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