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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籽产品行业无监管(行业透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4:06 人民网-市场报

  罂粟籽油或罂粟籽粉是否具有成瘾性,国家有无明确的政策允许其生产销售?对此,山西省及国家工商、药监、卫生、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都没有给出明确一致的答复,其监管似乎成为一个空白。

  有关人士认为,罂粟籽调味品的上市销售,很可能为不法商贩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外衣,如果在碾成粉状的罂粟籽中添加罂粟壳粉,很难被发现,而罂粟壳作为提取吗啡的原料,
国家明确禁止在任何食品中添加罂粟壳。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齐处长表示,这种所谓的“御米油”不在国家关于食用油QS强制认证标准的范畴,所以不可能获得质监部门的认证,而且,其标签上只注明配料为罂粟籽,但真正的成分是什么,需要进一步检测。

  山西省工商局消保处朱处长也表示,食用油的质量安全强制认证标准里不允许有罂粟籽的成分,如果作为食用油出售是不允许的。

  山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张登峰说,罂粟籽没有“灭活”是绝对不能销售的,但对于经过“灭活”处理后的罂粟籽的生产和销售,国家没有明确允许,也没有明确禁止。据了解,所谓“灭活”指的是使罂粟籽丧失生长发芽的能力,并非灭掉了“成瘾性”。

  国家工商总局商品处一位人员表示,用罂粟籽制成的“御米油”及其他调味品,因其原料值得怀疑,应该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但他建议此事最好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一下。国家药监局安全监管司特药处一位人员称,有一点可以肯定,罂粟籽不属于麻醉药品,而是属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范畴,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药监部门只是综合协调有关工作,具体情况应与

卫生部门联系。

  《市场报》 (2005年08月22日 第十五版)

  作者:潘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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