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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四部门联合发文禁止“天价”月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 10:12 海峡都市报

  N李进张增田

  本报讯为制止“天价”

月饼等不良现象,省物价局、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质检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我省月饼的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行为。

  依据该通知,我省有关部门将在月饼销售期间对月饼的价格、质量、包装及制止搭售
方面加强监督:要求经营者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月饼经营者应当保证月饼的质量,不得制售假冒伪劣月饼,严格月饼保质期,对过期、霉变月饼要及时退市和销毁;要求经营者应当对月饼进行合理包装,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经营者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在月饼包装中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如果明显超过月饼自身价格的,专用名称就不应该标示为月饼,违反此规定,有关部门可依法处罚。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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